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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說好的運費是330元,結果到新疆變成瞭600元,物流公司可以這樣隨便漲台灣商標註冊查詢價嗎?”7月20日上午,在新疆博樂市做生意的田女士向河南商報記者投訴稱。
台灣註冊商標查詢運費為什麼上漲?田女士說,對方給出的理由是“你態度不好,說話不好聽”。
對此,接單的鄭州明達物流公司(以下簡稱“明達物流”)如何回應?
商戶投訴
運費從330元漲到600元
理由是“說話不好聽”
田女士原籍河南,現在新疆博樂市做生意。今年6月份,她回河南探親時,在鄭州火車站附近的小商品市場批發瞭11件禮品,準備運回新疆銷售。
為瞭方便,6月26日,通過賣小商品的批發商介紹,她選擇瞭明達物流來托運這批貨。當時,明達物流給她開的發貨單據上寫的是運費330元,田女士也表示認可。雙方約定貨到付款。
7月13日,已從河南回到新疆博樂市的田女士接到當地物流公司的電話,對方稱貨已到,可以來提瞭。但等田女士趕到時,對方讓田女士交600元的運費才能提貨。
“發貨時說好的是330元,咋變成瞭600元?”田女士不解,隨即給明達物流打電話,對方讓田女士等3天,說3天後給她回話。但3天後,田女士再打電話時,對方說運費就是600元。
“我問為什麼漲價,他說因為我態度不好,說話不好聽。”田女士說,她做瞭這麼多年生意,也和很多物流公司打過交道,還是第一次聽說這個漲價理由,太可笑瞭。
物流回應
貨物中轉瞭兩次
運費漲瞭
對於田女士的說法,明達物流認可嗎?
7月20日下午,河南商報記者聯系明達物流相關負責人時,剛提到有商戶投訴,電話就被掛斷瞭。
7月21日上午,河南商報記者再次聯系上瞭明達物流。這次,該負責人稱,漲價是因為田女士的貨物中轉瞭兩次,而不是像田女士說的那樣“說話不好聽,態度不好”。
那麼,漲價的幅度這麼大,是雙方協商的結果嗎?對此,該負責人稱,第一,作為一傢物流公司,既然接瞭單就不可能把田女士的貨扔在半路上,公司得負責把貨運到目的地;第二,貨物中轉瞭兩次,運費較高,之前接單時說運費330元,是因為公司做鄭州到新疆博樂的業務較少,不瞭解行情,後來瞭解瞭行情,也不可能不讓負責中轉的物流公司賺錢,隻能漲價。
律師說法
雙方沒有協商時
物流私自漲價
屬於擅自變更合同
因為中轉的次數多,物流公司就可以漲價嗎?
河南春秋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彥濤稱,如果運費確實比較高,物流公司也不是不能漲價,但漲價的前提是,需要雙方共同協商。
當初物流公司給商戶開收據時,就相當於簽瞭合同,說明雙方對330元的運費是認可的,也就是說商戶隻需要付330元就行。
“物流公司在行業內經營瞭這麼多年,對各地的運費行情應該比較瞭解,如果因為不瞭解,導致發貨時收費低而實際成本高,那麼這個過錯應該自己承擔,而不是在沒有協商成功時就讓商戶來承擔,這樣做肯定不合適。”趙彥濤說,物流公司這樣做,屬於毀約,算是擅自變更合同,商戶可以拒絕支付多出的270元,如果已付款,也可以要求物流公司退還。
編輯:李穎
原標題:
商戶田台灣商標查詢女士最近遇到件糟心事兒,跟物流公司商量好的幾百元運費,臨交貨時漲瞭近一倍
為啥漲價?田女士稱對方說“因為我態度不好”,物流公司稱自己“之前不瞭解行情”
定好的運費說漲就漲
客戶和物流公司“較勁兒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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